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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水试验箱试验程序--降雨、吹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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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13-5-20 8:31:1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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降雨和吹雨程序适用于户外没有防降雨和吹雨措施的设备。具体试验步骤如下: 1、若水和试样间的温差小于10℃,可加热试样使之高于雨水温度,或降低水温。每个暴露试验周期开始时’使试样的温度稳定在高于水温10℃±2℃的温度上。试验开始前,将试样恢复到正常工作状态。 2、当试样在防水试验箱内并处在其正常工作状态时,按技术文件的规定调节降雨强度。 3、按技术文件规定的风速开始通风并保持至少30min。 4、若试验期间要求进行检查,可在30min淋雨的最后10min内进行。 5、转动试样,使其在试验周期内可能会暴露在吹雨中的任何其他表面,都能暴露在降雨和吹雨中。 6、重复步骤(1)~步骤(5)直到试样所有表面均已经受试验。 7、如有可能,在防水试验箱内进行试样外观质量检查;否则将试样从试验箱中取出进行外观检查。若水已渗入试样内部,试样工作前必须做出判断。为防止安全事故,有必要排空试样内的渗水,并测量排出的水量。 8、测量并记录试样防护区内发现的游离水。 9、如有要求,使试样工作,以判断是否符合技术文件的要求,并记录结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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